許多人買東西時,經常會看到各種英文標識的商品,以為是“洋品牌”,仔細一看卻是國內品牌,消費者一不小心權益就會受到損害。對此,全國人大代表、安徽省工商聯副主席潘保春建議,國內市場商品應使用漢字商標。漢字是中華的靈魂,中華人民智慧的結晶;漢字美麗而富有魅力;漢字的發(fā)明,是中華民族的驕傲。隨著中國綜合國力的上升,大量中國元素的文字和圖形必然為世界認同,優(yōu)秀的漢字商標無疑是最佳的設計元素。
潘保春透露,據全國消協(xié)組織受理投訴情況統(tǒng)計顯示,2017年全國消協(xié)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72萬件,從投訴性質來看,虛假宣傳問題占5.87%,假冒問題占2.33%,其主要原因是商標使用的不規(guī)范,存在誤導消費者、剝奪消費者知情權等情況。
潘保春呼吁,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會同相關部門,組織國內外專家、學者,深入研究在商標上使用漢字的必要性、可行性,并制定可行性報告和操作細則,對商標法相關內容進行修改和完善。同時,在日常商業(yè)活動中,積極正面宣傳使用漢字商標的文化意義,引導企業(yè)主動參與,以文化內涵體現商業(yè)價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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